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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中党委(院长)办公室考核项目上传附件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审核:复核: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22年度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德职院政发〔2022〕16号),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考核的项目,处室绩效考核指标和系部业务考核指标常规指标中 “督查督办”“干部值班”“招标采购项目验收” “档案管理”,特色创新中“其他获奖”,均不需要上传佐证材料。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景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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