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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14审核:复核: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查摆和补足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形式

启动战时状态,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建疫情防控巡查组(以下简称巡查组),对全校的防疫工作进行巡查。巡查过程采取每天巡查和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巡查形式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电话调度等。

二、巡查对象

坚持全面覆盖工作原则,巡查对象包括学校各行政处室、系(部,学院)、教辅部门。

三、巡查内容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巡查。重点巡查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学校全员核酸检测是否落实到位;二是每天每班不少于10%的核酸抽检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师生出现可疑症状后,统一组织的“四个一律”是否落实到位;四是应急处置流程、处置方式、各功能室位置、具体联系人员等是否人人熟知;五是校门封闭管控是否落实到位;六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巡查要求

巡查工作要严肃认真、严谨细致、严格要求、务求实效。

1.提高巡查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安排,切实负起巡查责任。

2.严守防疫要求。巡查组及其成员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巡查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3.严格工作纪律。巡查组及其成员要掌握巡查要求和巡查重点,提升巡查能力和防控指导水平,巡查期间保持信息畅通,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重要和复杂问题及时报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3月12日德州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十严禁”的通知》,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十严禁”纪律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提高责任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落实防控措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筑牢疫情防线。巡查过程中发现对学校疫情防控不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党员干部或教职工,将采取“双追究”制度,按照战时战备要求,严格追责问责。

附件:《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十严禁”的通知》

中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22年3月14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景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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