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审计结果整改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15审核:复核: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审计结果整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监督,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推动学校内部治理能力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是指学校审计部门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执行的审计建议,以及学校领导批示的整改意见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部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对审计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和处理,以达到促进机制优化、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被审计部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是指:接受内部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被审计部门单位);根据审计结果须从源头上完善管理的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承办移送处理事项的相关部门(单位)

第五条  审计整改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及时有效的原则,着力于规范行政行为和权力,推进依规行政、阳光用权,推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促进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六条  被审计部门(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现任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审计整改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七条   被审计部门(单位)应当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畴,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第八条  学校审计部门负责提供审计报告;根据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被审计部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后续审计;向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等。

第九条  组织人事处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条  监察审计室负责核查处理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

第十一条  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审计整改进行督查。对于重大问题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及人员,应当列为重点督查对象。

第十二条  财务处、后勤基建处应当配合审计整改工作,提供审计整改需要的有关资料,并根据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审计结果整改分级责任制度,被审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被审计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负有直接主管责任,被审计部门(单位)经办人员负有经办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应分级负责,认真落实。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学校审计部门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第十五条  被审计部门(单位)收到《审计整改通知书》后,应认真按照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落实,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审计建议办理(或处理)有关事项,并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按要求填报《审计整改情况反馈表》报学校审计部门,随表附送相关整改资料及凭证。对一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被审计部门(单位)应提交后续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阶段性目标,并在整改期限内提交后续整改措施和结果。

第十六条  被审计部门(单位)若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可按照《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书面提出或请求复审,报请主管审计工作的学校领导裁定。在申辩和申请复审期间,不影响原审计结果的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审计部门应对被审计部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及时了解审计结果整改和落实情况,监督审计意见的执行和办理结果。

第十八条  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执行审计结果或不按审计结果整改的,学校监察审计室将启动联动机制,由联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责任追究。财务处按照审计报告的建议进行有关账务处理;监察审计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被审计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部门(单位)廉政建设考核内容;组织人事处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第十九条  学校试行审计结果公开通报制度。监察审计室根据实际情况将审计结果请学校领导批准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学校教职工通报审计结果整改情况。

第四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监察审计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实施办法》(德职院纪〔201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整改通知书(样表)

      2.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整改情况反馈表(样表)

 

 

 

 

 

 

 

 

附件1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整改通知书(样表)

编号:SJZGTZ0001                          通知时间:              

被审计部门(单位)名称

 

审计项目

  

审计人员

 

审计时间

    年    月    日

审计

建议

 

 

 

 

被审计部门(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纪委负责人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联系)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院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审计科、分管(联系)领导和被审计部门(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2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整改情况反馈表(样表)

编号:SJZGFK0001                       反馈时间:     年    月     日

反馈部门

(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审计

 

 

 

 

 

审计

 

 

 

 

 

说明审计结整改情况填写已落实审计报告和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审计结整改情况填写尚有哪几条未落实,主要原因、今后打算建议和要求“整改效果”填写经过本次整改后部门(单位)工作取得的成效,达到的规范程度等。此表一式三份,审计科、分管(联系)领导和被审计部门(单位)各执一份。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829日印发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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