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德职院政发〔2022〕16号),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项目,处室(系部)绩效考核指标常规指标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不需要上传佐证材料。处室根据AIC未按规定登录平台赋分,根据建设、应用和管理的系统进行加法;系部根据未按规定登录平台和学生数据完善率赋分。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