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1年度文书档案(第一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审核:复核: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关于收缴2021年度文书档案(第一批)的通知要求,请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审计室)、工会、团委、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和图书馆,于531日之前将2021年归档材料移交至学校档案馆。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2520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景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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