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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清明节假期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审核:复核: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清明节假期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2022年4月2日—3日,周末正常休息;4月4日—4月5日,按照星期一、星期二课程正常上课,4月5日清明节假期顺延至暑假补足。校内师生继续执行封闭管理规定,校外师生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强化省外教职员工返回排查和健康管理的通知》要求,非必要不出德州主城区。

2.4月3—5日清明节假期干部值班工作正常执行。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景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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