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城标准和德州市创城办统一安排,近期,市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在单位大门口,对师生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反馈至市创城办。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通过会议、班会等方式,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手段,开展文明交通和安全教育,要求所属师生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维护学校文明高地的良好形象。
近期,学校将组织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进行集中督查,发现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者将记录在册,并纳入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和学生管理综合考核成绩。
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