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继续不折不扣压紧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精准防控和安全管控,有序推进本学期全面复学复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秉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方案和制度,严防传染源输入学校,全力做好本学期返校复学的组织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平稳进行。
二、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切实肩负本单位(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专项工作组按照春季学期既定责任分工有序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牵头部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二)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加强校医务室建设和人员配备,强化防疫知识科普教育,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发挥校医务室联系疾控中心、定点医院的纽带作用,对秋冬季节流感、结核病等高发传染病,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和处置,全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
(三)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号召全体教职员工开学前14天返回德州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确需外出的,须将时间表、路线图进行报备。(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切实掌握全体返校学生开学前14天行动轨迹,号召学生本人及家长尽量不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牵头部门:学生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开学前14天恢复全体师生员工(含第三方人员)健康状况日检制度,全面摸排以下四类人员:①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②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③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④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排查出的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简称“应检尽检”人员),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方可返校,坚决杜绝带病入学。(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学生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学校整体摸排情况、“应检尽检”人员摸排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等数据信息通过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每日进行定时上报。(牵头部门:党委(院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四)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条件保障。按照配备标准,开学前储备至少可使用1个月以上的消毒物品和应急处置所需个人防护物品,并保证持续供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安装自动测温设备,继续使用“健康码”“行程码”等技术手段,实现师生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追溯。(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五)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开学前对校园进行集中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校内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六)深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强化防控法规、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多渠道对学生及家长开展防控要求指导,充分利用学校官网、官微、微信平台等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三、开学组织工作
(一)开学时间
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的返校原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学生返校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8月28日):各年级外省学生返校;
第二批(8月29日):2017级、2018级全体学生返校;
第三批(8月30日):2019级全体学生返校;
第四批(9月5日-6日):计算机系全体学生返校,9月7日正式上课(因学校承接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推迟开学)。
第五批(时间待定):2020级新生入学(待2020级新生招生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确定)。(牵头部门:学生处,责任单位:各系部)
(二)返校期间个人防护要求
提醒全体师生员工返校前自测体温、自查症状,如有体温异常或自感不适者暂缓入校并及时就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者,提醒其全程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做好个人卫生消毒清洁。返校途中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者,建议其及时就近就医,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牵头部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三)返校方式
1.教职工(含第三方人员)返校。“应检尽检”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返校,其他自测健康状况正常者以“测温+健康绿码+出入证”入校。(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安全保卫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2.学生返校。“应检尽检”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返校,其他自测健康状况正常者以“测温+健康绿码”入校,并以学生证或身份证等进行身份核验。(牵头部门:学生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四、开学后的防控要求
(一)严格师生员工日常管理。继续做好每日“晨、午、晚”体温检测,建立健康台账,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尽可能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全体教职员工和走读生“两点一线”往返家校,住校生不扎堆、不串门,尽量相对固定学习空间和生活空间。(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学生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开放图书馆、自习室、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校园内的学生和师生员工可不戴口罩,人员密集封闭场所需佩戴口罩,保洁、保安和食堂职工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需佩戴口罩。(牵头部门:学生处、后勤基建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二)加强校内环境卫生清洁。每天对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和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加强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三)强化饮食安全。继续实施错峰就餐制度,倡导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及时清理过期食材、食品,加强对饮水机和二次供水蓄水池的清洗消毒,排空长时间滞留在供水管道内的陈水,把好饮水安全关。加强食品采购环节管理,严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审慎采购冷链食品,采购前向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报备;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应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加强对食品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把好食品安全关。(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四)严格学校进出管理。开学后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入校一律进行登记,“测温+健康绿码“方可入校。合理设置外卖配送和快递收发点,尽量实行无接触投递。(牵头部门:安全保卫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五)上好开学第一课。学生返校后开学第一天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授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传染病防护技能,加强对疫情防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提高师生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宣传我国疫情防控成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强化制度认同。(牵头部门:教务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六)优化教育教学管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需要,围绕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强化组织管理和校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防护工作。系统总结上学期线上教学的经验,加强空中课堂、线上资源开发和平台建设,制定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保证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安排。(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处,责任单位:各系部)
(七)强化健康教育。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等内容纳入常态化主题教育,倡导全体师生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不串门、分散就餐,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社交场所,切实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结合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发展形势,鼓励全体师生主动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防范其他传染疾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关注师生心理等问题,做好心理咨询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五、应急处置
根据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变化,落实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对于校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要求立即佩戴口罩,学生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工及时报告校医务室,校医务室医务人员安排就近临时留观室进行观察,并根据身体状况进行指导就诊。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按照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牵头部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六、夯实防控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督导督查组要加强统筹指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各方责任落实落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切实维护好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部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部)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