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发明专利报销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审核:复核: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制度的通知》(德职院政发〔2020〕51号文)有关规定,拟对2020年11月10日以来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代理费及年费进行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1.代理公司需为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德州沃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济南分所;

2.没有使用其他研究经费报销过;

3.提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前完成审批;

4.专利权人为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市技师学院)。

二、报销标准:

代理费: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200元/件、德州沃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4000元/件、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济南分所3260/件。

年费:135元/年

三、上交材料

11月15日之前将以下材料交到科技处:发票原件(手签名)、转账流水、专利证书复印件、能够体现代理公司的截图(见附件)



科技处

2021年11月1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景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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